释义 |
养犬登记证遗失后,养犬人应在10日内补办。 养犬登记证是养犬人合法养犬的凭证,如果遗失或损毁,养犬人应当及时进行补办,以免影响自己的养犬活动。根据相关规定,养犬人应在登记证遗失后10日内向当地养犬登记机构申请补办。 为了确保养犬登记证的补办顺利进行,养犬人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养犬人应尽快发现登记证遗失或损毁,并立即向当地养犬登记机构报告,了解补办流程和所需材料。 2、养犬人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养犬人的身份证明、养犬登记申请表、养犬人的住址证明等,确保补办手续的顺利进行。 3、养犬人应按照当地养犬登记机构的要求,按时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4、在等待补办期间,养犬人应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得携犬进入禁入场所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综上所述,养犬人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养犬登记证,一旦遗失或损毁,应及时向当地养犬登记机构申请补办,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己的养犬活动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养犬人遗失养犬登记证的,应当自遗失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登记机构补办养犬登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