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纠纷都要什么证据 |
释义 | 需要下列证据: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一、债务纠纷起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债务纠纷起诉需要的材料如下: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主体登记材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区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二)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借据或款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证据的,应当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和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者证据线索; (三)证明已清偿贷款的证据材料、收据或分期付款、分期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本金和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 (五)其他证据材料。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二、债务追讨中要提供什么证据 债务追讨中要提供的证据有: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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