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债权包括哪些 |
释义 | 1、申报的时间规定: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2、申报需要提供的资料:1、信用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5、借款借据、借款合同、判决书、裁定书;6、债权申报书。 3、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企业破产中,还有另外重点需要引起注意: (一)对于经法院执行裁定已经抵偿给信用社的财产,信用社要及时向法院及清算组说明情况,要求取回属于信用社的财产,不再列入。 (二)对于设定抵(质)押的贷款,企业破产的,信用社仍需申报债权,要求行使优先受偿权,而不能认为抵(质)押贷款没有风险而不申报,不申报的仍然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一、破产程序怎么启动 破产的法定程序: 一、申请 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二、受理 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三、宣告 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公司宣告破产的界定,是指公司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成立,被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宣告公司破产,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规定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规定:信用社申报债权需要向提供以下材料: 1、信用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借款借据、借款合同、判决书、裁定书; 6、债权申报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