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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清算程序有什么特点
释义
    一、破产清算的特点有:
    1、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己无清偿能力,不能对债权人履行全部清偿义务,故须以破产方式解决对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有序清偿问题。
    2、破产清算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属于债权的集体清偿程序。
    3、破产是对债务人财产法律关系的全面清算,破产宣告后,破产人为企业法人的,清算完成后将终结其民事主体资格。
    二、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
    1、成立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3、召开债权人会议;4、确认破产财产;5、确认破产债权;6、拨付破产费用;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8、破产清算的结束。
    一般企业破产清算程序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2、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制作一份破产清算报告,提交债权人会议和法院。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
    公司破产清算基本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三、破产财产分配。四、清算终结。五、注销登记。
    破产清算法律规定的程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法律规定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3.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
    4.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破产清算的性质是什么,程序是什么
    所谓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公司破产要经以下法定程序:
    (1)破产的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2)破产的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3)破产的和解协议:
    (4)破产的宣告: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5)破产的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6)破产终结:破产终结是指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
    证券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
    二、接管公司;
    三、清理公司财产,接管公司债务;
    四、设立清算账户;
    五、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六、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七、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九、制定清算方案并确认实施清算方案;
    十、提交清算报告;
    十一、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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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7:4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