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水电费及其他杂费的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中对于水电费及其他杂费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如无约定则可参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十四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 2.《物权法》第四十九条:物权人有权收取与物权有关的收益,并承担与物权有关的费用和税金。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提供房屋使用所需的设备、设施和服务,维护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卫生和环境卫生。 4.《城市供水条例》第十六条: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水价和配套设施使用费用。 5.《城市供电条例》第十五条:供电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用电户提供用电服务,并收取用电费用。 综上所述,当事人应当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规,如实支付水电费及其他杂费,并注意合同条款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如出现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