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民法典房屋转租合同能约定转让费用。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房屋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经次承租人同意,可以收取转让费。转让费是受让人支付给转让人的,包括现有设备、余货价款、余期租金、装饰费用、顾客群体、商号、招牌、商标等各项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的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