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消或忽视胎儿应继份额的遗嘱有效吗 |
释义 | 取消或忽视胎儿应继份额的遗嘱无效。在遗产分割时,必须保留胎儿应继份额;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明知有胎儿而取消胎儿应继份额的遗嘱应当无效。 一、立遗嘱怎么样有效 遗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设立,才能保证遗嘱的有效性。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二、遗嘱无效有哪些情形 遗嘱无效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2、违背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的; 3、遗嘱处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无权处分的部分无效; 4、伪造的遗嘱; 5、遗嘱被篡改; 6、遗嘱未为特定弱势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7、遗嘱没有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三、遗嘱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遗嘱要具备以下条件才有法律效力:(一)主体合法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二)客体合法1、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处分了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或不属于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遗嘱部分或全部无效;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三)内容合法1、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2、遗嘱必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其他法律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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