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当时是否能办完 |
释义 | 协议离婚当时不能办完,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想协商离婚的,应当准备离婚协议,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如果30天满,从第31天到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因此协议离婚不能在同一天办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一、协议离婚最短需要多长时间 协议离婚最短需要3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还可以不可以离婚 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后,自第三十一日起至第六十日,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超过六十日的,应当重新提出离婚申请或者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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