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双方都要房子怎么处理 |
释义 | 离婚分房,法院会考虑孩子抚养、无过错方、竞价等因素,但取得房屋的一方未必能补偿对方。有些法院会要求缴纳补偿款,谁有能力缴纳就判给谁,保障生活。 法律分析 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法院一般会考虑以下因素来做出判决: (一)孩子归谁抚养。通常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该方获得房子的可能性较大; (二)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如果存在重婚、同居、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况,法院会酌情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 (三)如果双方条件相当且没有孩子,法院可能会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即将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则获得折价款。 但是,获得房屋的一方未必有经济能力补偿房屋价值的一半给对方。如果获得房屋的一方无法支付补偿款,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导致房屋被拍卖,难以实现物尽其用,且会增加法律纠纷。 因此,有些法院会责令主张房屋的一方缴纳足额的补偿款到法院,谁有能力缴纳补偿款,房屋就判给谁。这是一种比较合理的做法,取得补偿金的一方虽然没有获得房屋,但也可以利用该款项保证其居住和基本生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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