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最低价中标】创新招标投标监管的体制机制 1、创新招标投标监管体制,推进统一平台建设。进一步理顺招标投标监管体制,从根本上解决各镇、各部门各自为政、同体监督等问题。将各镇、各部门的招标投标管理职责划归到市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改革目前的资格预审制度,全面推行资格后审,开放市场,让更多的企业参与招标投标市场竞争,加大串标围标者的成本。 2、推进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实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提高投资效益的有效措施,也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保障措施。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从而减少业主对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干预,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 3、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健全和完善招标投标监管协调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如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合同备案和工程款直接拨付制度;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审计监督;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监督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