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监护人才有权处理未成年人的房产,否则,即使是未成年人的父母也不得处理未成年人的财产。 可以视为“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情况: 1、监护人为了未成年人的教育,比如支付学费等,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情况。 2、监护人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比如治病等,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情况。 3、未成年人损害了他人利益,需要赔偿,监护人为未成年人支付侵权赔偿款,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情况。 4、未成年人的房产遇合法拆迁,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在不放弃房屋拆迁补偿权利的情况下与拆迁部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而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情况。 5、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购买新房改善居住条件,且购买的新房价值等于或大于旧房的价值,而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