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包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公司是否有赔偿责任? |
释义 | 外包员工工伤,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用工单位负主要责任,因其保障劳动安全义务;同时派遣单位与员工有劳动关系,应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外包员工工伤,员工可要求用工单位及派遣单位一起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因为用工单位负有保障劳动安全的义务,所以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的,用工单位需要负担主要责任。同时员工与劳务公司有劳动关系,因此,派遣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拓展延伸 外包员工工伤索赔:公司责任与法律解析 在外包员工工伤索赔案件中,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在雇佣外包员工时承担了一定的责任。首先,公司应确保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防止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其次,如果外包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了事故或受伤,公司应及时提供医疗救助,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具体的赔偿责任还需考虑雇佣合同、劳动法规定以及公司与外包员工之间的关系等因素。因此,针对每个具体案件,需要进行法律解析和综合评估,以确定公司是否有赔偿责任。 结语 外包员工工伤案件中,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应共同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用工单位应承担主要责任,因其有保障劳动安全的义务。同时,派遣单位也应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存在劳动关系。在具体案件中,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需要综合考虑合同、法律规定和雇佣关系等因素。因此,对于每个案件,需要进行法律解析和评估来确定公司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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