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F8472 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了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法定情形,辞职不属于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法定情形,只有在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