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 1.裁定书一般是解决程序问题的,判决书是解决实体问题的。 2.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第二款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