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买的房子离婚后房子增值部分的可以将房屋的增值系数平均分摊到购房至离婚的数年当中,按照婚姻存续时间计算得出应该享有的实际增值率。该方法的优点是可以在仅作一次评估的前提下,利用纯数理的方法得出婚姻开始至终结期间的增值,以较低的成本完成了婚姻存续期增值的计算任务,缺点是该方法建立在增值平均的推定下,在房价不稳定的大背景下,该方法适用容易产生极端的结论。 一、夫妻一方死亡,房产怎么处理 如果房产证只写着一人的名字,但该房屋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即使当时购房是个人出资的,但依据现行法律,房子仍然是属于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除非离婚后办理了房屋析产手续,否则前妻或者前夫仍然是房子的隐形共有人。属于去世人的那部分,有遗嘱的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死亡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都是法定继承人,一般平均分配。 二、婚前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写一方名字不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双方约定的除外。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只有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子,并且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