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790元的,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下花园区、宣化区、万全区、崇礼区、怀来县、涿鹿县执行1790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8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塞北管理区、察北管理区、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阳原县、怀安县、蔚县、张北县、赤城县执行1680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7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项目包括国家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绩效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和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按规定应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支付给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报酬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