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主合同未履行从合同不一定生效,具体需要结合合同的条款内容来确定。若核定后确定未履行的合同无效,那么从合同也就一般无效。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主合同消灭,从合同当然消灭;当事人对主合同的处分,如无特别规定其效力及于从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