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上海市人社局3月29日发布2018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本市2018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21396元和4279元。 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的,最高是上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最低为0.6倍。可以推算出2017年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即7132元/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