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诉讼离婚怎么写 |
释义 | 原告:姓名,年龄,民簇,工作单位,现住址等个人情况 被告:姓名,年龄,民簇,工作单位,现住址等个人情况、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子女归原告/被告方抚养。 三、夫妻共有财产合理分配。 四、本案诉讼费用由XX承担。 事实与理由:××××年××月原告提出过离婚诉讼请求,同年××月由××区人民法院移送贵院审理,在(××××)第×号民事判决书中已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和从××××××年分居至今,虽然贵院在此判决中希望被告方能珍惜一次改善夫妻关系的机会,但半年多来,原被告的情况依旧,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弥补。 为此,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再次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原告:(签名) 年月日 第二次离婚诉讼怎么写 第二次起诉离婚起诉状内容包括: 原告与被告的性别,出生日期,族别,住所,诉讼请求包括,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依法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婚生子女抚养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诉讼状怎么写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一方提起离婚请求的,应当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2、另一方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请求离婚所根据的证据是应当提供的,有证人的,证人的姓名和住所也应当提供。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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