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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补办身份证需要前往户口所在地吗?
释义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于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异地丢失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条件者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法律分析
    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如在异地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
    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只要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拓展延伸
    办理身份证遗失补办手续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办理身份证遗失补办手续的具体流程和要求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您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挂失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户口簿等。接下来,填写《居民身份证申请表》,并提交给公安局。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面部采集、指纹录入等身份验证程序。办理期间,您需要缴纳相关费用,并等待一定的办理时间。办理完成后,您可以领取新的身份证。请注意,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
    结语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的全面实施,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在异地身份证丢失或被盗的情况下,只需前往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办证大厅申报挂失即可。同时,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即可。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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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2:0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