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春办理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1、国有土地使用证处理流程商社.住宅改建.拆迁返还住宅.经济适用住宅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1)转让人应提供的资料: 1、大土地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发行的土地证明书应提供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发行的(土地用途面积分配计算表1份) 2、土地转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和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 5、土地调查表复印件1份,《土地总体使用面积分配计算表的成果表》的详细情况 2、土地转让合同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和行政府使用权1份证明书的土地面积1份证明书的国土地使用情况1份,提1份。(以上表先报告一份,审查无误后出三份,盖公司印章。根据建筑编号、单元、楼层、编号顺序填写的共享者分别填写,明确记载为共享者的共享者的土地面积按生育票的比例分配,分别填写的编号和分宗号按户数编号的住宅生产票号填写丘地号的表用电脑制作印刷)。(上述材料中心副本应盖申报单位公章证明原件与副本一致)[3]。 (二)受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受让方为个人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方.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 2、受让方为单位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及法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应按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2、集体土地使用证处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利审查-登记发行程序处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人身份证明书或户籍簿复印件 3、土地使用权利证明书(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发行的土地证明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事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土地纳税收据或罚款收据复印件申请人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遣人员进行土地所有权调查,符合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处理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县级人民政府注册发行证明书,确认使用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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