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司法厅是中国设立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国家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职责: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扶、教育工作。
 (三)负责本省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订本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省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六)负责管理本省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七)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八)管理本省监狱管理局和本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那么,司法厅和公安厅、检察院、法院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有联系的地方即共同点有三个方面:
 第一,都是政法机关;
 第二,都在党委领导下,接受党委机关(省级层面即省政法委)统一领导;
 第三,都有专项津补贴,工资待遇普遍比其他行政机关公务员高出20-30%,其中,司法厅、检察院和法院每月有1200元的政法专项补贴,公安有警衔津贴和执勤加班补贴,每月大致也有小两千。除此之外,两院实行员额制管理,员额法官和检察官工资待遇又比未入额的法官、检察官高出30%以上,几张收入加起来,员额法官或检察官每月总体收入最多可能要比其他单位的公务员高出差不多一倍。无论哪一个单位都称得上是公务员机关中权力大、收入高的强势部门,有机会进绝对不能错过。
 区别也有三点:
 第一,机构性质不同。司法厅和公安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接受同级政府管理,和同级政府有从属关系;检察院和法院是独立司法机构,接受党委统一领导和人大监督,但不受政府管理,属于平行关系而没有从属关系,中央层面的“一府两院”,一府即国务院,代表政府;两院即检察院和法院,说的就是这种关系。
 第二,职责不同。司法厅主要负责辖区的法治宣传、普及和依法治省等工作,公安厅负责打击辖区违法犯罪、维持治安和交通秩序;检察院负责监督其他政法机关的司法职能,行使公诉、批捕、抗诉等职责;法院负责案件的审理和审判,四个部门各司其职,都有一定的行政执法权力。
 第三,干部管理方式不同。司法厅和公安厅除了主要领导厅长需要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免外,其他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归组织部和单位党组管理,而法院根据《法官法》规定,省级法院的院长由省级人大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都需要由本院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同理根据《检察官法》,省级检察院检察长由省级人大选举和罢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本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以上就是关于司法厅职责的相关规定,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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