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解除关系后对方带走孩子不让见怎么办 ?
释义
    法律分析: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有探望的权利,对孩子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的具体行使需要夫妻双方协商后,确定合情、合理的方式,探视的时间以及方式应当以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为原则,在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情况下行使,若对方长时间不让看孩子,则可向法院起诉,但若一方举证出另一方有精神病、虐待狂、传染病等的证明,法律才可剥夺另一方的探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19: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