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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可以向国土资源申请行政复议吗
释义
    

法律主观:
    


    9月2日,国土资源部发布2016年第22号公告,决定自9月9日起在“法治国土”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定期发布国土资源部本级行政复议案件立案情况,以方便行政复议申请人了解有关情况,接受群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据了解,自去年5月1日《行政诉讼法修订》以来,国土资源部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快速增长。按照法治国土建设和“能力建设年”活动总体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国土资源部正探索逐步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全过程,打造“阳光复议”,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维护权益的能力。记者从负责国土资源部行政复议的工作人员处获悉,首次发布的部行政复议立案情况,主要包括今年7月1日~9月2日立案的情况。复议申请主要是申请人不服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派驻地方国家土地督察局以及国土资源部作出行政行为以及认为其行政不作为等,内容涵盖信息公开、违法查处、不动产登记、行政许可等。国土资源部将公布案由及立案时间,以方便申请人查询及了解情况。
    

法律客观: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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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5:3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