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卖房个税怎么收取 |
释义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1,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常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持各税种计税依据一致。 2,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可以凭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其从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3,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转让住房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 4,合理费用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 5,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其核定征收,在1%-3%幅度内确定。 6,对于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以上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适用20%的税率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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