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与上级人民法院之间是指导与监督的关系。不需要向上级人民法院负责。 《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如果疑问,请咨询相关律师代理。 人民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什么和专门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领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依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我国人民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什么专门人民法院 我国人民法院组织体系内的各级人民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是我国统一审判体系——人民法院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国家的审判权。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包括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此外,还有铁路法院和军事法院,专门负责审理铁路部门和军队有关案件。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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