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现在这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管辖 的规定的,一般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 劳动教养 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追索 赡养费 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 监护人 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客观: 《行政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最高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法院是全国最高的审判机关。主要任务是对全国各级各类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运用司法解释权对审判工作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具体应用问题进行司法解释,以及审理不服各高级法院裁判而提起的上诉的案件。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