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品质量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何 |
释义 | 一、产品质量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何 1、民事诉讼举证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2、产品质量有纠纷向法院起诉的,由受害人就产品侵权的构成要件进行举证,即对产品存在缺陷、使用缺陷产品导致损害以及产品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进行证明。 3、受害人如能证明产品存在缺陷、使用缺陷产品造成了损害以及缺陷产品与损害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则产品侵权责任得以确立。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二、产品质量纠纷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1、民法典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赔偿,其是指产品的制造者或销售者因生产、销售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其他缺陷的产品,致使消费者、使用者或第三人人身伤亡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3、一般来讲,建议产品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赔偿纠纷案件,应该提供如下证据: (1)产品原物、遗留物或照片; (2)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的证明(产品的票据、信用卡、保修证); (3)有关部门质量鉴定证明; (4)人身、财产受到侵害及损害后果的证明; (5)运输者、仓储者对他人财产、人身按时完成负有责任的证明; (6)其他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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