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种情况,后车刹车不及时造成追尾,一般会判后车全责。交通法规定,汽车行驶的过程中一定要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因此即便是因为前车急刹导致后车追尾,也是后车的全责。判罚理由很简单,没有保持安全距离。第二种情况,前车溜车,后车停止不动造成追尾,一般判罚前车的责任,这个没有太多的疑议。如果前车溜车,后车前进,一般每人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