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残疾十级鉴定标准 |
释义 | 一、工伤残疾十级鉴定标准 1、工伤残疾十级鉴定标准,分别是: (1)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颅脑损伤后遗脑软化灶形成,伴有神经系统症状或者体征; (3)一侧部分面瘫; (4)嗅觉功能完全丧失; (5)尿崩症(轻度); (6)四肢重要神经损伤,遗留相应肌群肌力4级以下; (7)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8)开颅术后。 2、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五条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颅脑损伤后遗脑软化灶形成,伴有神经系统症状或者体征; 3、一侧部分面瘫; 4、嗅觉功能完全丧失; 5、尿崩症(轻度); 6、四肢重要神经损伤,遗留相应肌群肌力4级以下; 7、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8、开颅术后。 二、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三天内上报工伤快报,凭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发票、出入院证明、清单填制相应的审批表,工伤、生育科制拨付单,由单位经办人到财务科划款。 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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