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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一方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吗?
释义
    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租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如何解除贷款合同
    解除贷款合同的方式如下:
    1、与对方协商,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可以解除;
    2、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或根据法律规定享有法定解除权,通过送达解除通知或起诉的方式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二、不按合同付款怎么办能解除合同吗
    合同中有付款义务的一方拒不履行付款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催告其及时付款,如果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对方当事人仍不付款,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不影响该方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权属于形成权,非违约方的通知到达相对方时合同即告解除。
    三、如何处理违反合同的法律后果
    违反合同约定的法律后果通常是,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给支付违约金。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那么守约方也可以向违约方提出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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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