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是会产生很多债权债务的,而公司要对债务进行清偿,公司如果转让的,就需要通知债权人和债务人。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转让后被吸收合并的,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承。 一、企业兼并的债务负担怎么去解决呢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公告通知债权人。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合并后,合并的各方公司的股东,取得经合并而存续或另立的公司的股东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作了进一步的细化。 具体规定,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公告通知债权人。 二、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的形式有哪些?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的形式:合同承受,即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和企业合并,即企业通过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后,原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