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间借贷死亡借款人留遗产,继承人清偿债务限于遗产实际价值。无遗产则无责任。需厘清被继承人遗产范围,分清各继承人份额。夫妻间没有特别约定的债权履行夫妻共同财产。出借人去世,借款债权未被遗嘱处分,先分割配偶或共有人财产份额,其余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取得,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可以。 如果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死亡并留有遗产,继承人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向出借人清偿债务。 如果没有遗产,则继承人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在继承时,针对借款债权必须厘清被继承人遗产的范围,并分清各个继承人的份额。 例如,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权,如果夫妻间没有关于财产的特别约定,应当履行夫妻共同财产。出借人去世后,如果该借款债权没有被遗嘱处分,应当首先分割出其配偶或其他共有人的财产份额,其余部分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取得,并由继承人作为权利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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