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人死亡,债务人该怎么还债? 债权人死亡,债权不会消失,债务可以由债务人向其继承人还清。债权人的继承人可以通过与债务人协商、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来维护其债权。 1、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概括继承被继承人遗产、需偿还被继承人生前遗的个人合法债务的,仅以所得积极遗产为限负责清偿,超过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价值总额,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3、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即继承人之间依其得到的积极财产的比例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4、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5、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为体现人道主义,《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这里所说的“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指有价证券,如股票、票据、提货单等,还有债权。对于债权来说,只要其不具有人身性质,不论其发生的依据为何,都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以上就是律师对于该问题的相关回答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该内容由 邓兴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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