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邮寄传票对方不签收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如果法院送达的传票是以邮寄的方式送达的,而被告人不接收,邮局就会将信件退回,法院可以变更为公告送达,这样不管该人接不接好,二个月后就视为已经送达,开庭时如果被告还不来,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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