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准备离婚房产过户材料: ①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②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④房产登记申请书; ⑤委托人办理过户,除了以上资料还应该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 2、离婚房产过户相关手续 申请人准备好过户申请材料之后,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相关流程如下: ①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正(有离婚判决书无需办理),与此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 ②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即日完成); ③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10个工作日完成); ④办理析产登记手续(7工作日内完成)并缴登记费; ⑤取证。 3、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 税类:①契税按产价2%;②印花5元。 费类:①登记费80元;②交易手续费2%(按产价);③工本费20元。 二、离婚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并办理房产过户,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避免多生是非。 2、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可以签订,但必须要到民政局盖公章,或者直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是私下协商的离婚协议书,那么交易时双方都得到场签字。 3、离婚房产转移过户需要由双方共同申请,若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除了要携带上文所说的资料,还应该提交公正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需要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需要注意判决书中必须要明确房产归属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离婚房产过户办理相对比较容易,所需要的资料以及办理时间已经在上文有所涉及,双方只需要按照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