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二)关系人的身份证(港澳台同胞增加提供通行证)、户口簿。关系人为外国人的提供护照;,(三)申办亲属关系公证的证明(证明表于公证处填写);,(四)与申办亲属关系有关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户口簿;,(五)如第(四)项材料不足以反映亲属关系,则须另提供人事档案简历影印件、公安机关户籍档案证明等并加盖所提供的部门的公章);申请人无法提供前述证明材料的,可提供知晓其亲属关系的其他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出具相关记载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关系人为外国人,其身份的记载与原来的记载已经发生变化,要提供身份变化的证明及关系人在境外对关系认可的声明书,该声明书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六)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一)只需要公正+认证夫妻双方一本结婚证即可。,(二)结婚证公正的内容就是公证处会把结婚证翻译成英文,再公证复印件和原件一致的一本小册子,我们最好提前准备好结婚证复印件。,(三)在网上查附近可以结婚证公证的地点,提前知晓最近的结婚证的公证处,然后大概还会有一定的花费,在300-400左右,加急需要另外加钱哦!,(四)然后是拿着公证处给的公证书去办理结婚证公证外交部认证,办理所需时间等待是一周,另外费用也是在将近一百左右。,(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办理结婚证公证,需要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关系人为外国人的提供护照,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客观: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