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执行董事的权利和义务。执行董事指,除了参与董事会的经营决策还兼任公司经理职位,负责公司业务执行公司董事。执行董事的权利:1、主持股东会会议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4、对公司的重要业务活动给予指导;5、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执行董事的义务:1、执行董事应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2、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3、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4、不得有法律规定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