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毁弃电报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行为人实施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是非法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的心态;该罪需要符合情节严重的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