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提交留抵退税申请时:借:其他应收款-应收退税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收到退税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应收退税款。如果在申请的当月收到退税款,也可以将以上二笔分录合并,直接做: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收到税务局退回的税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认对应的分录。比如通过汇算清缴,用全年应交所得税减去已预交税额,如果是负数,代表企业多缴税额,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调整未分配利润,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实际收到退税的,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增值税 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其中,“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