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解抵押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吗 |
释义 | 若房屋共有人是夫妻双方,则解抵押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共同办理。 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需要双方到场才可以进行抵押;如果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双方到场。因此,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处分房屋,需征得其配偶的同意。 一、离婚后有贷款的房子怎么办 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情况来确定产权人,而后根据离婚财产分割的情况来对财产进行分割处理,如果双方都不需要房产的,可以直接拍卖房产,并还清贷款后分割处理。 1、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于判决变更产权人,即意味着变更还贷人,如果银行不予办理转按揭手续,则判决得不到执行。若将房屋判决给非产权登记名义方,实质上等于变更债务人,应征得债权人(银行)的同意,若银行不同意,则无法判决。 2、通常情况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虽然产权登记在夫妻一人名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房屋也不例外。如无证据证明该房屋是以个人财产办理的按揭手续,在离婚时也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与通常意义下的房屋并无区别。银行拒绝办理转按揭的手续是没有理论依据的。 3、一方面,不能以未经债权人(银行)同意而变更债务人(名义还款人)为由拒绝办理转按揭手续。按照上述的分析,这类案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实际还贷人是夫妻双方,并不是产权证上名义产权人或还贷人。 4、另一方面,房屋产权在离婚时判决给任何一方都不影响银行的信贷利益,任何人作为还款名义人都不影响房屋作为抵押财产对债务进行担保。法院在判决时也不能仅仅以银行的信贷利益作为考虑的标准,将房屋判决给偿贷能力较强的一方。应该考虑对房屋的需要程度,依然坚持保护妇女利益或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5、根据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原则,银行可以向离婚当事人任何一方追究责任。而根据规定,即使法院在离婚判决中或者夫妻双方离婚协议中对于夫妻之间债权债务的分配,也只在离婚当事人之间产生内部效力。 二、房产证去掉配偶的名字怎么办理 房产证去掉配偶的名字,首先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有房屋所有权证才能予以办理。其次必须经过配偶的同意,配偶同意后,夫妻双方携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等前往房屋登记机关办理夫妻更名手续,期间需提供5元钱的房产证印花税,夫妻双方均应到场,填写好《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再提交相应证件,房屋登记机关核查后予以办理,即可将一方名字从房产证上去除。 三、房产证的名字是谁房子归谁吗 房产证的名字是谁房子不一定归谁。具体如下: 1、如果房产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屋产权证上的落款人即为房屋所有者; 2、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任一一方签字均算作夫妻二人共同财产; 3、如果房屋在婚前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房屋产权属于一方所有。 房产证加名字的手续如下: 1、需要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复印件以及相关房产证明的材料; 2、向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请办理房产登记并缴纳手续费; 3、申请登记成功后,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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