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的一种,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声明放弃,或者依法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才享有转继承权。 一、没有遗嘱继承房产的顺序是怎样的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人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顺序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这一,子女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会按照继承的顺序法定继承房产。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独生子女继承权新规定 独生子女继承权规定: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法律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三、法院要怎么确认继承权 法院要确认继承权,情形如下: 1、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其内容确认继承权。 2、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