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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诉讼费的计算是怎样的
释义
    离婚诉讼费的计算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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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4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