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相关规定,确定为四级医疗事故后,可以根据以下参考计算四级医疗事故赔偿费用。 一、误工费.陪护费的计算,以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参照系。即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病人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同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二、伤残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以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为参照系。也就是说,根据残疾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残疾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不超过5年。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患者死亡的,赔偿期限不得超过6年,患者残疾的,赔偿期限不得超过3年。 三、被扶(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以户籍所在地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参照系。也就是说,前或者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赡养且无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于16岁以下的,扶养至16岁。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抚养2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的,不超过5年。这三个指标必须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