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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释义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无效、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法律分析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和限制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一项重要的权利,但也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雇主未按时支付工资或未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工作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3.雇主违反合同约定,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等。然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也受到一些限制,如提前通知期限、解除赔偿等。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劳动者应仔细考虑权益保护和法律责任。同时,雇主也有权利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和限制需要在法律框架下平衡和执行。
    结语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受到一定限制,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在雇主未支付工资、未提供工作条件、侵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况下解除合同。然而,解除劳动合同也需考虑提前通知期限和解除赔偿等限制。在行使解除权前,劳动者应慎重权衡权益保护和法律责任,同时雇主也享有合法权益保护的权利。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和限制需要在法律框架下平衡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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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