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律师调取公安机关案件合法。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律师。律师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自审查起诉之日起还可以查阅、摘抄、复制相关的案卷材料。《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一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