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农村,一般村里扩建,要不就重新申请 宅基地 ,要不就是通过临近的宅基地互换。如果是互换或是买卖流转旧房子,就会涉及到过户的问题,那 阿坝 藏族羌族自治州 农村宅基地 和房子能过户吗?需要走什么流程手续? 农村房子过户:农村房屋有一个集体 土地使用权 证书(红本),上面登记了 宅基地使用权 的归属。该证书是由当地的区县一级政府颁发的,应当由该级政府变更。红本上登记是谁的名字,谁对该处土地和房屋享有使用和所有权。因此,你说的没有过户的房屋是卖方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注意,农村房屋的买卖,需要在同一集体内成员间进行。即同村村民间可以买卖,房屋不能卖出本集体。(土地法中有相关规定) 农村房屋过户与宅基地使用证变更的程序大致相同,都是去办理过户的乡镇国土所等宅基地管理部门,先是提出过户申请,根据规定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工作人员根据权属资料进行实地审查、测量记录、填写报表,之后上报审批,最后登记注册,给申请人发证。 需要准备的材料一般包括: 1.过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 身份证 明( 户口 本、身份证); 3.原来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4.宅基证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是相关证明; 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