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逃逸事故交强险理赔后不能追偿。交强险条例并没有将机动车肇事逃逸作为交强险拒赔的理由,最高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机动车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偿受害人后,可以向侵权责任人追偿。因此,保险公司以机动车肇事逃逸追偿垫付交强险,无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