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一方不让看孩子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作为探视权人请求法院根据已生效离婚判决书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如若前妻仍然拒不协助探视权人行使探望权,由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探视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直接抚养方应当配合,不得随意剥夺探视权人的探视权。 一、不给探视小孩可以强制执行吗! 不让探视小孩可以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方拒绝让探视权人探视孩子的,探视权人可以根据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要求强制执行,但是法院不得对小孩进行强制执行,即不能强迫小孩与探视权人见面。 二、法院如何判子女的探视权 探视权是指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依法享有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于子女不接受探望的,人民法院应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待子女消除顾虑后再执行。禁止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不履行有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对不履行义务的一方进行教育,责令其履行义务。经责令后仍不履行义务的,可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另一方也可以起诉请求变更抚养关系。 三、小孩不能正常生活可以去法院申请探视权吗 不让看孩子可以去法院申请探视权。孩子父母要想申请自己的探视权的,就需要向法院提交自己与孩子之间有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以及抚养孩子的一方无理由阻止未抚养孩子的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另一方拒不协助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