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成年子女可以投靠监护人。监护人的顺序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需获得当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的同意。 法律分析 可以投靠。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拓展延伸 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与生活安排问题 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与生活安排问题是一个涉及家庭法和儿童权益保护的重要议题。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归属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然而,对于未成年人是否能够与爷爷奶奶生活,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法院将会优先考虑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和正常成长。其次,爷爷奶奶是否具备充分的照顾和抚养能力也是关键因素。他们的年龄、健康状况、经济状况以及对未成年人的关爱程度都将被考虑。此外,法律还要考虑未成年人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以及是否存在任何虐待或忽视的情况。因此,在决定未成年人是否能够随爷爷奶奶生活时,法院将会进行综合评估,确保最佳利益得到保护。 结语 在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与生活安排问题上,法律将综合考虑多个因素,确保最佳利益得到保护。爷爷奶奶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需具备充分的照顾和抚养能力,并经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法院将优先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正常成长,同时考虑爷爷奶奶的年龄、健康状况、经济状况以及对未成年人的关爱程度。综合评估中还会考虑未成年人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和是否存在虐待或忽视情况。这一系列措施旨在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